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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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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罪犯减刑可以叠加吗

某人犯了罪,自首可以减轻刑事处罚,在服刑的时候也可以作为减刑的筹码。此外,罪犯被抓捕到案后有立功表现,也是可以减刑的。那么,罪犯减刑可以叠加吗?犯人减刑需要什么手续?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罪犯减刑可以叠加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既有自首表现,又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但减刑并不是简单叠加的,而是依据案情,立功自首情节等因素综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人减刑需要什么手续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

  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罪犯减刑可以叠加吗问题的解答此外还介绍了犯人减刑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向在线律师咨询,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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