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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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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证人辨认嫌疑人笔录算不算证据

众所周知,打官司需要有有力而充分的证据,而证据的种类很多,包括物证、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刑事案件在侦查审判过程中,有时候需要证人对嫌疑人进行辩认,那么,证人辨认嫌疑人笔录算不算证据?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证人辨认嫌疑人笔录算不算证据

  证人辨认嫌疑人笔录是属于证据的;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二、辨认笔录有几种类型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三、辨认笔录需要哪些人签名

  辨认笔录由辨认人、见证人、侦查人员签名。

  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虽然辨认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证明方法在侦查和审判实践中被广泛使用,辨认笔录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亦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所确认,但是我国立法有关辨认程序的规范却付之阙如。由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对人和物的辨认无法可依,导致侦查人员在组织辨认时做法不一,辨认结果的随机性很强,缺乏客观性。

  为了弥补立法上的空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辨认程序作出了相应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证人辨认嫌疑人笔录算不算证据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可知,证人辨认嫌疑人笔录属于证据当中的证人证言,在庭审中也可以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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