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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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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2020年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

当人民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时,人民检察院不服的话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的抗诉权可不能随随便便使用,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那么,2020年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刑事案件检察院驳回抗诉还能申诉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2020年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第三百九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驳回抗诉还能申诉吗

  抗诉被驳回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以及刑事案件检察院驳回抗诉还能申诉吗的介绍从上文的介绍可知,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抗诉被驳回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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