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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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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检察院立案回执单包含哪些内容

回执就是回复的意思,检察院出具立案回执单是表示通知举报人的举报信息在检察院已经立案受理了。那么,检察院立案回执单包含哪些内容?检察院立案程序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检察院立案回执单包含哪些内容

  1、立案决定的标题。应写明是对何人何问题立案调查的决定。

  2、受文机关名称。写明立案决定所要通知、通报的单位名称。

  3、所要立案调查的是何性质的问题。

  4、立案所依据的党纪政纪条规。

  5、是何时经何种会议讨论决定的。

  6、决定立案的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行政监察机关署名。

  7、批准立案时间。

  二、检察院立案程序是什么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

  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再次,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3、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据此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

  《立案决定书》要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立案的法律依据、立案的机关、立案的时间等内容,立案决定书上要有检察长签字印章。《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正式侦查的依据,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制作。

  为了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5923日通过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和《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规定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检察院立案回执单包含哪些内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立案回执单是检察院根据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检察院将立案回执单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达。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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